淮北旅游景区及周边生态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2.1编制的依据 1、法规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 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 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 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 年); (7)《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 年)。 2、技术标准 (1)《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 (2)《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 (3)《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 (4)《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T10001.1-2000); (5)《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T50298-1999); (6)《旅游度假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旅游局,1993 年); (7)《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2000年)。 1.2.2主要内容 本项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九黎湖景区及周边生态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为基本研究对象,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建设背景和理由; (2)市场分析和游客规模预测; (3)项目选址和建设条件; (4)项目SWOT分析与定位 (5)项目建设方案; (6)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7)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8)效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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