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年产500万平方米高档石材及配套石材产业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1.3报告编制依据 1、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2、《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200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 5、《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7);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 7、《石材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8、国家颁发的有关建筑、电气、消防、给排水等各专业设计规程、规范和设计标准; 9、达茂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0、《达茂旗统计年鉴》(2011年); 11、业主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 12、业主对项目建设的主要意见及预期目标; 13、国家和包头市其它相关规定和要求。 1.1.4项目编制原则及指导思想 针对本项目,具体编制指导思想及编制原则如下: (1)以生产可靠为前提,采用经实践证明是成熟、可靠的生产工艺和装备。 (2)在生产可靠的前提下,力争技术先进,要尽可能采用先进的工艺装备和技术方案。 (3)通过优化设计降低工程建设投资,提高经济效益。 (4)认真调查研究项目原材料、燃料供应,气象气候条件和工程地质条件,避免不利因素对工程建设和生产运行造成的影响。 (5)贯彻执行国家和地区对环保、劳动安全、工业卫生、计量及消防方面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6)设备来源立足于国内成熟、可靠、先进的技术和装备。原则上采用国产设备,或引进技术国内制造的设备。 (7)统筹考虑生产及生产辅助设施之间的相互关系。尽量合理利用生产设施。 (8)达到高产低耗、稳定生产、科学管理、提高效益的目标。 (9)要重点考虑治理污染、保护环境问题。 (10)采用先进、可靠的技术,节约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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